36.65亩基本农田已全部种上了玉米、蔬菜.....7月12日,前往红虫养殖场进行“回头看”的检察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近期,永安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整治一起红虫养殖污染水源案件,成功实现养殖场退养、水质明显改善。
今年3月,永安市检察院在开展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工作中发现,红虫养殖场将养殖废水直排入河,严重污染河道水质。发现线索后,该院立即指派检察官到现场进行线索调查取证。
经调查发现,红虫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以猪粪作为肥料进行养殖,且露天作业;未按规定建设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排入文川溪;其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气味恶臭难闻,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为准确掌握水污染情况,永安市检察院依托派驻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检察联络室,建议环境监测站对红虫养殖场所在的文川溪流域水质进行分段取水检测。经永安环境监测站进行水质采样检测,结果为养殖场排放的养殖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多项指标均未达到相应地表水排放标准,该部分断面水质已恶化为劣V类水质。
由于涉及监管部门众多,部门之间职责存在交叉,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4月6日,永安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相关行政部门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通报红虫养殖场违法行为及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后果等公益受损情况。各职能部门围绕流域水体污染、农业生产面源污染、基本农田“非粮化”等违法事实及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进一步厘清部门法定职责,形成整改合力。
“养殖污染问题仅靠一个部门去整治很难。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厘清部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履职、形成共识,推动污染整治好...”在听证会上,政协委员罗兴华听了案例分析后说。
在此基础上,永安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红虫养殖废水直排造成河流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保护生态环境。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相互配合,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共同推动红虫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6月,相关行政部门均书面回复永安市检察院,已完成对红虫养殖污染问题的全面整改:红虫养殖场已退养,养殖现场的管道已被拆除。经监测,原红虫养殖场所在的文川溪流域断面水质已恢复至III类。
永安市检察院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实地查看整改成效,发现养殖废水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前养红虫,空气很难闻,现在完全没有了。”经走访,村民对养殖污染整治成效纷纷点赞。
“红虫退养后,我把农田承包过来,现在第一期种植的玉米很快就可以收成了。”承包基本农田的村民高兴地向检察官介绍。
检察监督助推红虫养殖污染整治,是永安市检察院高质量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检察案件、推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以办实事实现暖民心,聚焦乡村治理的难点痛点,以实实在在的能动履职、办案成效服务为乡村振兴做好保障。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