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政府与三明市政府联合印发山海协作实施方案,在省内率先出台实施。三明泉州两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响应,在前期多轮调研互动、深入探讨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制定出台了《泉州市与三明市自然资源领域山海协作实施方案》。
两地将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实施为契机,加强两地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对接,共同组织专家技术团队重点深化泉州、三明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的研究。推进区域交通网络优化,开展昌厦等高铁线路的研究,争取纳入国家铁路网规划。增强区域能源与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和跨区域输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展跨流域引调水等项目的规划研究。
《实施方案》提出,将发挥三明市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充足的优势,建立补充耕地山海协作机制,推进耕地资源共建共享。发挥泉州工业企业和三明矿产资源的发展优势,推进优质工业企业和优势矿产资源互补发展,并建立部门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机制,每年共同举办政企交流会。
两地将加强自然资源领域交流互访,每年组织对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建设、乡村振兴及绿色矿山及生态修复等示范性项目进行调研考察、互相借鉴。深化两地自然资源领域干部人才交流锻炼,建立日常交流机制。此外,计划每年互派1至2名技术骨干交流学习,并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盘活低效用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专业政策咨询和技术交流培训,相互协作解决工作难点。
下一步,两地将按照山海协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山海协作,按照优势互补、共享共赢、协作发展的原则,共同打造区域协作发展新典范。(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吴丽娇 通讯员 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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